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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,是五年以前,那时他正风光,是各大gay吧夜场争相抢夺的红角,人走到哪,当晚那里的场子必定爆满。

有多少人,天天蹲守在他可能会出现的那些夜场里,痴痴地等,只为隔着人海远远地看他一眼。

若能近身摸一把,那就是中了头奖了。

灯红酒绿的夜场,从不乏年轻的身体,俊美的脸蛋,浑身散发着满满荷尔蒙的味道,诱惑着人忍不住伸手去采撷。只不过,花无百日红,没多久,就会被新一波青春的肉体所取代,然后像过期的肉罐头一样被人扔进垃圾桶里,再不被人记起。

青春在这里,稍纵即逝,一刻千金,之后,便只剩廉价。这大概是大部分b都会经历的,也曾享过一时的繁华与宠爱,但到最后,更多的也只是落得一个孤苦无依的下场。

他是这万千b中的一个,他红过,红得轰轰烈烈,名声传遍了大半个北京城,也比其他任何一个b红的时间要久。

但即使是他这样的,坊间关于他的流传,也只存在了三年,之后,渐渐就都淡了。

偶尔有人再谈起他,也只是略微叹一口气,安慰别人也安慰自己,人嘛,喜新厌旧是通病。

一句话,就把自己朝三暮四的劣根开脱地一干二净。转身拥着身边正当娇嫩的身体,去了包房。

那之后的几年,我也因为一些事很少去夜场,自然对他的消息就更是知之甚少。只是有时被朋友拉去酒吧,听人跟我介绍最近有哪些红角时,我脑海里还是会偶尔蹦出他的影子来。

他的那张脸,太难让人忘记,剑眉星目四字,这世间,恐怕也只有他最配。眼眸深邃而坚毅,五官深刻而俊朗,是一张怎么看怎么正义阳刚的脸,这样一张脸,配上他挺拔的英姿,行走在莺莺燕燕绿肥红瘦之中,所到之处,连追随他的灯光都被洗去了妖冶的色彩,只剩一片澄澈。

他做着不堪的皮肉买卖,却有着一副正义的面孔,形成强烈的反差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反差,才让人有想要被他征服与占有他的欲望,看自己亲手将天使变成魔鬼,那糟蹋破坏的快感,足以让人在肉体上还未发泄之前预先精神高潮。

我从没和他上过床,但即使只是想象,也觉得若能睡一晚,那一晚必定终生难忘。

没想到,过了这么些年,竟然还能再次遇到他,而且还是在我的包厢里。

刚进酒吧,就有人告诉我有客人已经在里面候着了,我进去,开门的瞬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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